邮学观微录之十九
初期的集邮者,只对邮票本身发生兴趣,其余则概不关心。但当集邮活动日趋发达,集邮知识逐渐发展为一门学科的时候,情形就不大相同了。以邮政的历史而言,从前是不为集邮界所关心的,今日则对各种邮政史实纷纷考据研究,力求其正确。国际集邮界对所谓“邮政史料Postal Historical”的重视,绝非偶然。(<图1>) 谈到我国的邮政史料,应该是最为完备的。因为整个邮政历史不长,历年都有总论,年报之类的刊印。且章则条文,巨细备载。惜近百年来,变乱频仍,播迁再四,所以事实上官方档案,已不能做到完整无阙的地步了。在此种情形之下,集邮家的收藏及其研究的成果,就成为一种极重要的补充资料了。 客岁九月廿六日,我在本刊发表过一篇“我国邮政绿色考源”,初未料此一攸关邮史的小问题,竟蒙海内外数家报刊谬爱转载,至深感愧。因为邮政绿色的由来,拙作中虽略有考证,但始终认为仍是悬案。腊月欣获交通部邮政总局主任秘书薛聘文先生的惠函,承其寻检旧卷资料,乃获答案,事关我国邮政的珍贵史料,虽未必与集邮有太大的关系,但信为同道所乐闻。 据薛氏的查考,我国邮政有代表色,始自清光绪卅一年,为一九○五年一月十八日第卅三号的Postal Note所核定,原文为英文,译意如下:“邮政颜色规定:凡用于信筒信箱,各项邮车邮船及其他观瞻所系的器物,均以黄与绿二色为定制(版匾例外)。然不得以此两色间隔涂敷为条纹。凡物件上主要之面貌,应顺各该器物之体势,及其要点,酌量情形,悉心安置,务求美观。其主要部份或质地永宜饰以绿色,配置用黄色。”此即后来《邮政纲要》第一六○九条所载“颜色”规范的原始史料,但信差制服似未包括在内。 查信差制服原定蓝色,此在民国十五年的《邮政纲要》供应部门“制服”项下,第五二七二条中所载各款可以征信,拙作前文已有论述。至何时改制为绿色,据薛氏称,在民国廿年间,时任职于邮政总局业务处,处长李齐W.W.Ritchie认蓝色太深不好看,乃改为绿色。李氏曾面告薛氏谓邮政颜色系Green(绿色)而非Blue(蓝色),应予改正,薛即据以将自存之中文本第四版《邮政纲要》中第五二七二条将“蓝”字涂改为“绿”字。照局方档卷,该“蓝”字系于民国廿四年二月廿八日邮政总局第七○二号中文通令中,饬各邮区修正为“绿”字,而信差制服实际已早在民国廿年后经已改为绿色,廿四年起,始将《邮政纲要》条文补行令文正式修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