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集邮》2006年第5期载有论及“大帅”票文,细读通篇,多为参考早期邮刊资料。尤以“大帅”票设计人之说,国内集邮文献多与施秉璋挂钩。1930年3月,施氏在《邮学月刊》1卷5期上撰文《余与张作霖纪念票之关系》,说此票“其图案完全系余所拟”,“至于此次纪念票而有圆数,亦余之提议。”如此,施氏为设计者似乎顺理成章。由于施氏全篇文章大有语病,当时即有人对此持怀疑态度。尔后,施氏一夜成名,故事流传集邮界数十年,迄今广被引用,可见影响之深矣。笔者研习“大帅”票多年,除藏有试印样张、样票、新旧票连张及各类实寄封片等之外,尚搜集有关此票的发行史料,现择一二述之供参考。
位于北京牛街附近之“白纸坊”(财政部印刷局)实应追溯至清光绪三十年正月“户部奏请由部试办银行及行用纸币”。因筹备经年,未有下文,翌年三月,给事中彭述又有“请行钞票片”,催请户部“制备钞票”。户部议复云:“所拟由臣部自行制票一节,臣等亦经议办。惟购买机器,选募工匠,非迟之年余,不能蒇事。”这里所说之“选募工匠”,涵盖延聘外国技师之意。按我国之印刷术,虽发明甚早,不过,像雕刻钢板、印刷钞票技术,却非我国古已有之,所以不得不派员赴海外物色选聘。这一任务之完成,实应归功于一位度支部(财政部)之官员,即曾担任过大清银行监督的陈锦涛。
陈氏于清光绪三十四年为了整理币制计划,正在欧美各国奔走,商洽国际借款事宜,清政府即嘱他顺便寻访懂得印制钞票和邮票的技术专家。这一年里,他遍访美、法、英、德各国。根据所得资料,他决定在美国聘请罗兰素•海趣(Lorenzo.J.Hatch)、威廉•格兰(William.A.Grant)来华。这两位,时任职美国钞票公司,已有相当名望,远渡重洋来到中国,待遇自然丰厚。此时之“白纸坊”犹在计划阶段,二位客卿月薪高达1500美元。任职数十年,二人在局里传授国人雕刻钢板技术日渐成熟。到了宣统二年(1910年)六月间,国人可以自行雕版,清政府决定不再向国外订印邮票,此计划未待实行,已改民国。民国初年之各套邮票,大部分为海、格二氏雕模印制。民国3年(1914年),海趣因病去世,“白纸坊”仅剩格兰一人继续负责传授雕版技术。
格兰于1886年8月10日生于纽约。先祖源自苏格兰,家境清贫,小时侯在铜业工会附近的补习学校习艺六年。毕业后再从名师专攻雕版。由于经济艰困,连公共汽车票都买不起,经常步行十五英里去上学。苦学成功后,他终于被美国钞票公司录用,并予重任。当陈锦涛赴美为“白纸坊”求贤之时,格兰已任该公司钢版部主任多年。感于海趣的赏识,欣然结伴来华,参与“白纸坊”建厂工作。格兰任职至民国17年退休,前后服务达20年之久。在华期间,深得人缘,向他学习雕艺之门徒,竟达数百人之多。惜格兰在华多年,终不通华语。在北京期间,他是第一位打高尔夫的洋人,也是最早在北京大街上开私家车的人。
格兰为中国设计及刻成“大帅”票母模之后,就请假回到美国,卜居新泽西州。“白纸坊”仍给他以顾问名义,但他再也没有回来中国。1954年,格兰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去世。
1908—1928年间,中国邮政在此时期发行的普通票、纪念票、欠资票、航空票、汇兑印纸以及印花税票,其设计镌刻几乎全都出自格兰之手。依国家政府监印邮票之规定,从试拟样张到付印完成的整个过程中,盖不得流出……惟格兰凭借特殊身份,竟将他自己设计镌版的中国邮票、税票所有版式、拟样等等百余件携至美国。在他去世后,由他女儿女婿全部捐赠给美国国立史密桑尼博物馆。1955年,美国中华邮票会《中国飞剪号》邮刊第18卷第2期,即有H.D.Harerbeck发表的一篇详列“格兰遗珍”清单之邮文《格林氏珍藏的中国邮票拟样和试印样张》。其中赫然载有格兰亲自绘制与雕妥的四分样票之边框及花纹(中间无大元帅肖像),有格兰英文签名其上,张作霖墨批“照印四日”真迹,推测所批日期应为1928年2月4日。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珍藏“大帅”票设计初稿,系由钢笔采用西洋素描技法所绘,栩栩如生,谅施秉璋不会有如此高超技艺,应出自格兰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