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自设藩篱,走出极限集邮的误区


91邮票网 1970-01-01 08:00:00 浏览量:707

   5月29日《集邮报》“极限之友”版发表了熊元斌邮友的文章《给HP、BK注入极限新的活力》(以下简称熊文),文章认为“HP、BK极限邮品也应遵循这些极限邮品的基本原则”。先不论作者用“极限邮品”这一名称来代替“极限片”是否合适(“极限邮品”还包括“极限封”、“极限邮照”、“极限图卡”等),首先熊文的这一论点就是一个悖论。制作极限片就应该遵循极限集邮相关规则,这一点是勿庸置疑的,而不是什么“也应遵循”。相反,不遵循规则制作出的东西也可以叫做“极限邮品”(比如“极限邮照”),但不能叫做“极限片”。

   熊文中还指出笔者发表在5月1日《集邮报》上的《〈希望工程标志〉金卡极限片》一文中展示的那枚“希望工程标志”金卡极限片“有些‘瑕疵’:一是极限邮品最基本的游戏规则是先片后票;用1999年发行的邮票,贴在2008年发行的企业金卡上,如按此法操作,1993年以来所发行的企业金卡可以制作很多种此类极限邮品;二是这枚金卡极限片的名称也不对,单枚极限邮品应取邮票的名称,而1999-15邮票全称是《希望工程实施十周年》,并不是《希望工程标志》。”(熊文原文)。首先,《FIP极限集邮评审专用规则(2006年马拉加版本)》中对明信片的要求中并无熊文中“明信片应在邮票发行前的”这一条款。而《FIP极限集邮展品评审指导要点(2006马拉加版本)》中只指出“明信片应尽可能早于邮票发行前销售,或者,如果是特别出版发行的,应复制一个已存在的文本。”也就是说,明信片最好是早于邮票发行前销售,邮票发行后出版的明信片如果是采用邮票发行前文本印制的,也是可以接受的。“应尽可能早于”不代表“一定要早于”,再者说2008年的《希望工程标志》金卡,复制的是邮票发行前就已存在的“希望工程标志”这一图案,用这枚金卡制作的极限片完全是合格的。其次,熊文认为这枚“希望工程标志”金卡极限片的名称应该用邮票名称来命名,实在是谬论。一枚邮票,它的主题是唯一的,也就是邮票名称只有一个;但它的主图却可能是多个,比如2008-28《改革开放30周年》邮票,邮票主题是“改革开放30周年”;但邮票主图却是多元化的,有国家体育场、和谐号动车组、嫦娥一号卫星发射、神舟七号载人飞船等等,按规定都可以分别制作成极限片,难道制作出的极限片都只能叫《改革开放30周年》极限片吗?恐怕还是用“国家体育场”、“和谐号动车组”、“嫦娥一号卫星发射”、“神舟七号载人飞船”等主图名称来给极限片命名更为直观吧?

   很多极限集邮爱好者的意识中都存在着一个误区,就是认为“票后片”(邮票发行后出售的明信片)不能制作极限片。事实上,“票后片”不但能制作极限片,有时还是难得的佳片。特别在没有票前片存在的情况下,与邮票十分对位的“票后片”无疑就是不可多得的佳片。再举一个例子来证明,2009年10月1日发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国庆首都阅兵》邮票的第1枚“徒步方队”和第3枚“海军装备方队”,根本没有的票前片存在(第2、4枚有“坦克”、“飞机”票前片),直到10月6日才发行了一套《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盛世国典大阅兵》连体明信片,弥补了这一空白,极限邮友争相用此片制作大阅兵极限片,许多片相当和谐对位,能说他们用这套“票后片”制作的极限片不是佳片吗?有的邮友则用1999年国庆50周年大阅兵的明信片来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国庆首都阅兵》邮票的极限片,片倒是早于票了,但邮票反映的是国庆60周年大阅兵,明信片上却是国庆50周年大阅兵,两者根本不是一回事儿。同样是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国庆首都阅兵》邮票极限片,是用1999年的“票前”阅兵片好?还是用2009年“票后”阅兵片好?结果不言自明,当然是“票后片”的阅兵片好!

   笔者认为,金卡做为制作极限片的载体,无疑是可行的。但金卡本身发行年代就较晚,如果比“早”,怎么也比不过清代片和民国片,甚至比不了普通的上世纪80年代片。金卡只能拿出自己的优势和别的明信片来比:一是比收集难度。金卡看似印量很大,但金卡一般为企事业单位用做宣传,不公开出售,基本自然消耗掉了,找起来不太容易。二是比票片之间和谐程度。有些金卡的设计与近期邮票的设计往往“不谋而合”,这一点是因为二者均为邮政部门设计,在资料的利用方面,很可能“撞车”。三是比“补缺”。有的邮票发行时没有别的可制片源,但却能找到可制极限片的金卡(如2009年的《国色天香图》,金卡成为唯一票前可制片,填补了空白。四比价格低廉,一般的金卡价格不过一两元,价格高的金卡只是少数;能用低价的金卡做出与众不同的极限片来,对极限集邮者来说,这是相当大的诱惑。总之,金卡做为制作极限片的载体往往具有不可代替的优势,许多极限集邮爱好者早已心中有数,悄悄地加入到淘卡大军当中,人心所向,众望所归,近两年来金卡极限片的“走红”不恰好证明了这一点吗?作者: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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