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风景日戳小史(一)


91邮票网 2013-03-07 14:11:27 浏览量:726

一、历史背景   

我国风景日戳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伴随着旅游集邮事业的发展而起步的。1985年邮电部邮政总局规定将风景日戳列为邮政日戳的三大类八种邮戳之一,属特种日戳,以后发展迅速,成为戳记类集邮的重要分支。   此前,早在1982年春,由于集邮活动的复苏,无锡著名集邮家孙君毅向无锡邮电局长张宝荣建议刻用风景邮戳,陈述它对推进集邮、旅游之利,并亲自设计图样,经批准终于1983年2月1日在无锡启用。此后云南、新疆、陕西等地也刻制了不同规格的风景日戳。   1985年邮电部发出邮字(1985)第410号关于《邮电日戳印模规格标准与使用管理规定》是我国邮政当局首次将风景日戳列入邮政日戳序列,对风景日戳戳面形式和尺寸规格、风景图案幅面、构图要求、地名及文字排列以及没汁、领用、申报程序作了明确规定,确立了风景日戳设计、领用、对外使用的体制。经过十年实践,1995年,邮电部又以邮部422号文件重新修改印模规格标准,风景日戳形状仍为圆形,直径由32毫米改为30毫米,其他规定基本未变。   1986年8月1日,新中国首套规范风景日戳在甘肃兰州面世,共7枚,名称分别是:五泉山、白塔山、刘家峡水电站、麦积山、莫高窟、嘉峪关和泉湖。此后到现在已行用17年,截至2002年底启用风景日戳总数已近3500枚。   

二、风景日戳的规范启用

风景日戳在行用初期,原邮电部要求“对风景日戳的刻用持严肃态度,刻制使用管理应按照部的统一规定执行,不得由各局或集邮公司自行刻用,以免紊乱无序造成不良影响,对新疆吐鲁番邮局启用的六种旅游风景日戳印模规格不符合规定(直径45毫米),陕西省临潼县邮票公司自行刻用的“临潼华清池”“临潼秦俑”两种风景日戳不符合部规定做了通报批评。同时要求人民邮电出版社《集邮》和《中国集邮》编辑部在刊登我国风景日戳的式样或报道性文章时要根据邮电部的有关规定加以核查,对不合部规定的风景日戳的式样及报导文章不要刊登。这些措施无疑对保证风景日戳的规范化起到良好作用,历年推出的风景日戳不规范的仅占很小比例。风景戳协会(苏州)民间集邮组织,年度评选最佳风景日戳时,对不符合邮电部规定的戳不予评选,对此作了有力的配合。风景日戳规范戳达到95%以上。但是,由于缺乏经常性检查,致使不够规范的风景日戳仍时有出现。  

三、推行风景日戳扫描   

1、全国重要景观纷纷走进风景口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务院二次公布的历史名城中的景观正分批——走向风景日戳图面,并成为重中之重。   在已启用的风景日戳中与宗教相关景观占较大比重,佛教传入我国约有2000年,道教产生于1800多年前,伊斯兰教则有1300余年之久,天主教和基督教从西方传人亦有几百年的历史,许多宗教场所已成为宗教名胜古迹,它是我国历史文化遗迹,约占全国现存主要名胜古迹的二分之一。我国第一批公布的18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宗教名胜即占80处,可见宗教名胜遗迹是我国丰富多采的历史文化遗产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宗教名山、著名寺庙、佛塔、经幢、墓碑、佛道教石窟石刻在历年风景日戳中均不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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