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风景日戳的名称
总揽现在的集邮刊物,关于风景日戳的称谓比较多,其中风景戳、风景日戳、风景邮戳等较为常见,而且各种称谓所表示的含义都有所不同,但基本上可以归结为:把可以更换日期字钉的称为风景日戳,把不可以更换日期字钉的称为风景邮戳,把没有日期字钉的称为风景图章,或者都通称为风景戳。
笔者认为不应该人为的把风景日戳过多过细的分类,这样不但加大分类难度,最要命的是会引起概念的混淆。现在集邮界里风景日戳、风景戳、风景邮戳等称呼交错出现,就是我们没有很好的给风景日戳一个明确而唯一的定义所造成的。
为此笔者认为给风景日戳一个标准而唯一的定义是十分必要的,亦是十分迫切的。
其实早在1985年7月27日,邮电部发出的《邮电日戳印模规格与使用管理规定》(<1985>邮部字第410号通知)里就明确使用了“风景日戳”的称谓,由此已经从法规层面上把其称谓定下来了。在集邮界的权威工具书《集邮大辞典》里关于风景日戳的也只收录了“风景日戳”和“非规范风景日戳”两条,由此可见“风景日戳”这个称谓以外的称谓都显得不正宗了。
那么如何对待不能更换日期字钉的风景日戳呢?我举一个例子,现在部分邮局在制作新邮原地邮品时,为了讨方便,刻制一些不能更换日期字钉的原地日戳,或者现在流行的临时日戳,部分也是不能更换日期字钉的,那么我们是否称呼它们是日戳呢?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按此道理,不能更换日期字钉的风景日戳又何不能光明正大的称为“风景日戳”,而要人为的再分类,称其为“风景邮戳”呢?至于没有日期字钉的,根本就不是日戳,应该把它彻底的排除在风景日戳的行列之外。
二、风景日戳的分类
在<1985>邮部字第410号通知里明确规定了风景日戳的印模规格及使用管理等各个方面,其中形式和尺寸是最为邮人所关注的,它规定了风景日戳应该为圆形,直径32毫米,圆周线为0.3毫米,字钉槽孔不刻边线,刻风景所在地的省、市(县)名等,按此规定刻制的风景日戳姑且称其为85型风景日戳。
1995年6月16日邮电部修改了日戳的相关规定,把风景日戳的戳径更改为30毫米,圆周线改为0.5毫米,按此规定刻制的风景日戳姑且称其为95型风景日戳。
分类的首层是以年代为分类标准的,以后再有关于风景日戳的新规定,我们可以作出相应的延伸。第二层是以是否可以更换日期字钉为着眼点进行分类,这样分类可以明确地说明它能否长期使用。
现在有部分研究风景日戳的邮人对风景日戳进行分类时,过分地着眼于风景日戳设计得是否规范上。不可否认这是风景日戳爱好者应该给予关注和研究的课题,但它只是风景日戳设计质量和设计水平的问题,即使设计得再差再不规范,它还是风景日戳,所以这绝不是分类的关键点。
而且无可否认的是,邮电部关于风景日戳的刻制和使用都有一套十分严格和细致的规定,一般的集邮者是比较难准确地判断一枚风景日戳是否规范的,所以从发展风景日戳的收集队伍这个角度来看,制定一个比较容易掌握和处理的分类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