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专用邮票”之追踪(3)


91邮票网 2012-05-04 16:33:46 浏览量:492

 在试点工作稳步进展。沈阳军区试点小组经常下基层,具体帮助部队解决发放、保管
等环节中出现的困难,反复强调坚决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同时采取一些新的措施,以保证
全区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随着时间的推移,试点工作也暴露出一些致命的弱点。笔者听到的部队机关及广大官
兵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普遍反映邮票配发量少,不够用。上级暂定每个义务兵每年每人限量配发50枚邮
票,这样做,可以大大减轻邮政部门的负担,控制由军队寄出的信件总量。可是,限量规
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关于“义务兵从部队发寄的平信免费邮递”的规定相悖,
义务兵意见很大。部队有个实际情况,十八九岁的年轻人离家从军,免不了亲人牵挂。现
今部队的兵源,还是农村占主要比重,尽管电话通讯发展迅猛,可是大多数士兵仍然离不
开写信。特别是新兵入伍、分到连队以及以后工作调动、探家、复员之前,总要写一大堆
的信,犹如“安民告示”,各通知一番。服兵役期间,一年50封信无论如何是不够用的。
然而发多少大家才能满意呢?这需要科学计算。平心而论,大幅度地增加配发量,极不现
实。邮票发多了,会增加国家财政负担;而邮票发少了,义务兵不够用,国家法定的免费
优待政策得不到落实,也是个大问题。

    二是不利于保守军事秘密。按规定,贴用义务兵专用邮票的信件,可以直接由个人投
入信箱、信筒,也可以集中起来,由单位送到邮政部门营业窗口寄递。贴专用邮票的的信
件相比其他信件,自然而然成为比较显眼的特殊邮件,极易被重视或注视。特别是执行作
战、训练、调防等任务时,实寄封上的邮票、邮戳,极易透露部队驻防及行动变化的信息。
贴有专用邮票的信件随处可寄,邮政收寄部门只负责检查是否贴用或贴足专用邮票,对是
否书写部队代号等不再进行检查,这样,又失去了部队有关业务部门把关的机会,不利于
督促检查。

    三是增加了前所未有的工作量。专用邮票是有价证券,其统计、发放、保管、运输都
需要有专人严密操办,需要一定的工作条件和经费。现时部队序列中无此类编制,专门增
编增人不可能;临时抽调人员,势必给有关部门增加工作强度和负担。没有专库、专柜、
专人看管的单位,还容易发生丢失损坏、差错等不安全事故。这与过去使用免费戳记相比,
复杂麻烦了许多。特别是边远地区的部队,尤为困难。人们常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每
个部队每军之中总有几次人员变化,新兵入伍、老兵复员、战士交流调动等必不可少。这
就增加了邮票发放时机和机动控制数量的难度,所料不及或稍一疏忽,会直接影响义务兵
的利益。

    四是专用邮票不专,很难管理控制。义务兵本身就存在服役期满复员回地方工作的情
况,把发放的邮票收藏起来不用,或是赠友、或是集邮,在所难免。尤其是受市场经济的
影响,有人用高于专用邮票面值几倍的普通邮票与义务兵交换,也有的义务兵主动与他人
交换,专用邮票根本无法控制在只限于义务兵专用的范围。笔者就收到过一些不是义务兵
的邮友从东北三省及外地区寄来的贴有专用邮票的实寄封。邮电局(所)是难以从投到信
箱里的信件上鉴别投信人是不是义务兵的,在实际收发过程中,只要信上贴有专用邮票,
邮资符合规定,邮电局(所)就销票投寄。

    邮电部对于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更是极为关注。1995年8月23日,邮电部特意
下发了《关于重申义务兵专用邮票发行使用有关规定的通知》,批评个别单位未能严格执
行《义务兵专用邮票使用暂行办法》的规定,擅自发行贴有“义务兵专用邮票”的纪念封、
明信片,到处寄发,造成不良影响;批评某些局(所)的邮政工作人员,对专用邮票使用
规定理解和执行不一;严肃强调“义务兵专用邮票”是邮电部发行、供义务兵交寄信件使
用的邮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赠送及投放邮市进行交易活动;各局不得擅自制作
贴有“义务兵专用邮票”的集邮品,已制作的全部封存,不得继续扩散;要求严格执行有
关规定和随时检查“义务兵专用邮票”的发行使用情况,注意解决发行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据此,各地邮市进行了整顿,警告牌比比皆是,公开交易专用邮票的现象得到了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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