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纪念邮票
中国邮政定于2012年12月4日发行《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纪念邮票1套1枚。详情如下:
志号:2012-31
图序 图名 面值
(1-1)J 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 1.20元
邮票规格:33×44毫米
齿孔度数:13.5度
整张枚数:12枚
整张规格:240×150毫米
版别:胶印
防伪方式:防伪纸张 防伪油墨 异形齿孔 荧光喷码
设计者:邢文伟、蒋蔚
责任编辑:干止戈
印制厂:河南省邮电印刷厂
出售办法:自发行之日起,在全国指定邮政网点出售,出售期限6个月。
《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纪念邮票背景资料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施行三十周年,中国邮政将于2012年12月4日增发《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纪念邮票一套,全套邮票1枚,面值1.20元。 我国目前施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现行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 《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纪念邮票图稿运用了人民大会堂、长城元素,以人民大会堂标志性的天花板为背景,配以带有庄严国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图,邮票整体庄重简洁。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国民主宪政史上的一个新里程碑。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也将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30年来,伴随着宪法的实施,依法治国进程不断推进,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12月4日也是全国第12个法制宣传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纪念邮票将在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不久,全国法制宣传日发行,具有广泛深远的政治意义。
目前,我国施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的。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同时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第四部宪法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经验,并吸收了国际经验,是一部有中国特色、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根本大法。它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责范围、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等。其根本特点是,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定了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基本方针。它规定,全国各族人民和一切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部宪法分为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五个部分,共4章138条。
我国第一部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部宪法。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部宪法。
全国法制宣传日
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15年来,宪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